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导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经各部门、各基层法院推荐,景德镇中院遴选了六大涉民生类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聚焦就业、家庭、未成年人、邻里关系等民生重点领域,现予公布。
景德镇法院将继续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落实“如我在诉”要求,强化诉讼释明引导,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例一
被告人黄某、陈某故意伤害案
——以“六尺巷”的智慧
促友邻成睦邻
黄某与邻居李某两家因一块菜地长期不合,摩擦不断。2023年1月,两家再次发生肢体冲突,期间黄某与李某互相用拳头击打对方,黄某母亲陈某手持饭碗砸向李某额头,造成被害人李某右侧额骨骨折。经鉴定,李某伤情为轻伤二级。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景德镇中院法官积极与远在外地的被害人李某沟通,多次实地走访,向双方当事人讲述六尺巷的故事,听取所在地干部意见,凝聚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在法院、镇、村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就本次冲突连同多年的土地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和解。同时,李某对黄某、陈某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希望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罚。景德镇中院在综合考虑二被告人具有多项从轻、减轻情节,且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形下,依法改判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绝非“小事”,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埋下隐患。本案双方当事人因相邻土地引发纠纷,积怨已久。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简单一判了之,并不能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甚至会导致矛盾升级。景德镇中院法官与基层组织联调联处、多元共治、协同发力,最终达成调解,促成双方和解,改判缓刑,有效修复邻里关系,实质化解多年积怨。本案是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法官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将“六尺巷”融入司法智慧,有效实现群众“事心双解”,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二
润某公司
被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
——让批量维权回归正轨
护航中小微零售商健康发展
原告润某公司是某项发明专利被许可人。自2022年10月开始,润某公司开始就该专利进行维权,2024年该公司在景德镇地区有44起相关纠纷。
法院经分析研判认为,该类案件属于针对中小微零售商的批量诉讼,而被诉者通常规模极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专利权人对此类人员提出维权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引导。故法院在审理时要求权利人如实披露关联案件信息,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和处理纠纷,综合专利权人在全国的批量维权诉讼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在中小微零售商提交进货渠道材料的情况下,促成权利人撤诉结案,44起批量诉讼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部分权利人利用诉讼维权进行牟利的行为存在愈演愈烈的趋势,权利人避开生产制造源头而仅针对中小微终端销售者开展批量维权,而被诉中小微零售商往往诉讼能力不强、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欠缺。该种维权模式既不利于有效打击侵权源头,又大量占用解决纠纷的公共资源,不宜提倡和鼓励。本系列案件有效处理保障了中小微终端销售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地方营商环境。
案例三
洪某华诉吴某光离婚纠纷案
——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子女提示函》督导父母当合格家长
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结婚,婚后生育二名小孩。后因工作原因双方聚少离多,产生矛盾。原告洪某华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吴某光的婚姻关系,并要求被告吴某光将两名婚生子抚养至成年。乐平法院经审查发现,两名婚生子自出生后均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洪某华很少参与抚养且几乎未支付过抚养费。为督促当事人当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两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遂在庭后向洪某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系江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该《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指出,父母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提示函》发出后,承办法官还对洪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为其播放了专业家庭教育视频,并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建议村委会干部加大督促力度,让原、被告切实履行好对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给两名未成年人更多的关心和关爱。洪某华与吴某光均表示将谨慎考虑家庭关系,积极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本案中,法院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指导,积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关系,有效推动“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工作,通过释法明理,敦促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彰显了司法担当。
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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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俞 跃
校 对:刘 静
一 审:吴 昊
二 审:叶 岚
审 核:陈俊绮
文章来源:瓷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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