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理想信念,立法官培训大志向;涵养扎实学识,做法官培训大先生。”今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对全国法院专兼职教师和教育培训工作者提出希望。教诲谆谆,期望殷殷,让我不禁回忆起自己二十余载的法官教育培训生涯。1979年12月,我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工作。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一干就是8年。1985年,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创立,上海分校也随之设立。1987年,我被借调至上海分校担任经济法老师,从此便与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结下不解之缘。1988年7月,第十四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当时我在北京参加高级法官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时任上海高院院长顾念祖对我说:“这次会议要求各高级法院都要建立法官培训中心,你回去后就做这件事!”次年2月,上海高院党组指示时任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梁瑞麟和我共同负责筹建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的情况下,我们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前行。初创十年中,法官培训没有固定场所,办学条件十分简陋。1992年11月,我刚上任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副主任没多久,有次向顾院长汇报工作时,他明确指出:“要建立培训基地、教师队伍、自编教材,没有基地什么都搞不了!”此后,他亲自带着我到闵行、青浦、船厂路煤码头、江宁路金属筛网厂等多处考察适合的培训场所。1998年7月1日,上海法官培训基地在闵行区马桥镇旗忠村落成。同年,我也被任命为上海高院干部培训处处长。2002年11月,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成立,与上海高院干部培训处、上海法官培训中心“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官培训师资队伍。万事俱备,接下来就能甩开膀子干一番事业了。跨入新世纪后,上海高院紧锣密鼓地制定法官教育培训规划,实现了以学历教育为主向岗位培训为主的转变。2003年,《法官素养与能力培训读本》出版,陈全国为该书副主编之一。2001年8月7日,上海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轮训”工作会议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召开,陈全国(右一)参加会议。我们积极开展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法律适用三个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全员轮训,对民事(商事)法官进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轮训,4年时间组织105名法官利用业余时间编写132万字的4本讲义,全市法院420余名法官担当起轮训授课任务,参训人数达6257人,讲义几经修改后以《法官素养与能力培训读本》《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应用能力培训读本》的书名正式出版发行。处处开花,点点结果。我们还精心设置由法官自主选择的“菜单式”专题培训课程,努力探索预备法官培训模式。经对2007年培训结业后被提任为助理审判员的137名学员跟踪调查后发现,122名在审判业务庭办案的预备法官,2008年度的办案数量及质量均在本部门名列前茅。为加强国际司法交流,2002年至2008年期间,选派58名法官赴美国威斯康星州法院、威斯康星大学进行审判技巧培训……岁月匆匆,一甲子悄然过去。2009年3月,我退休了,但此后的5年时间里,我过上了“退而不休”的生活。从2009年初起,我便为上海高院编撰的《法官智库丛书》做组织协调工作,一直不愿懈怠。2014年,总计1156万字、24卷的《法官智库丛书》全部面世。法律出版社向上海高院赠送了一块纪念牌,上面刻着对丛书的评语:“法理阐释,实践探索之精品;实务研究,法院管理之大观;司法公开,民意沟通之桥梁;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之典范。”作为多卷副主编的我,与有荣焉。75年与祖国同行,我有幸见证国家法官培训事业的蓬勃发展。回首二十余载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我感到充实且幸福。我们有条件优裕的培训基地和资金保障,有一批默默无闻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骨干队伍。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概括对这段经历的感受,我想说:“我把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当成事业来做,尽心尽力,无怨无悔!”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口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培训处原处长 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原副主任 陈全国 | 记者/整理:郭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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