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错上加错!

政务   2024-11-09 10:15   西藏  

【纪法链接】
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雪域清风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打造指尖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阵地。宣传解读纪检监察法规政策,开展网上反腐倡廉教育,弘扬廉政文化,积极回应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热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