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管制!江苏最新发布!

时事   2024-11-15 08:22   海南  

中央气象台

11月15日06时继续发布

大雾黄色预警

预计,11月15日早晨至上午,北京南部、天津、河北中南部和东北部、山东中部、河南北部、山西中北部、江苏中南部浙江北部、陕西北部、内蒙古中部、辽宁西部、吉林中东部、黑龙江中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雾。


其中,北京东南部、天津、河北中南部和东北部、河南北部、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内蒙古中部、辽宁西部、吉林东部、黑龙江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低于500米的浓雾,天津、河北中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


江苏省气象台

11月15日05时39分发布

大雾橙色预警


目前,南京南部、无锡南部、南通、苏州、常州、镇江的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强浓雾,扬州南部、泰州南部、徐州、盐城的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预计未来6小时上述地区的浓雾或强浓雾将持续。省应急厅(省防减救灾办)、省气象局提醒注意防范。 


据江苏交通最新消息
目前因天气影响
通沙汽渡张皋-皋张汽渡
江阴-靖江汽渡镇扬汽渡
五峰山汽渡临时停航

截至11月15日05:40
江苏部分地区出现雾霾天气
受此影响
南通、泰州、苏州部分高速公路
实行特级(道路封闭)
交通管制措施
特级管制路段如下:


江阴大桥、苏通大桥、沪苏通大桥,G2京沪高速广靖段,G15沈海高速南通段,G40沪陕高速泰州、南通段,G1515盐靖高速泰州段,S15洋通高速南通段,S19通锡高速南通、苏州段,S28启扬高速南通段。

雾天如何行车?


☞降低车速以便有更充足的时间对道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做出反应。同时,做到不随意并线、急刹车或者急加速。


如果能见度非常有限,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并等待雾气消散


如果不得不在雾中行车,应尽量保持在同一车道靠道路中心行驶,避免与防护栏或路边紧急停靠的车辆发生碰撞。


正确使用灯光。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来源:中央气象台 江苏气象 江苏交通



监   制:林涛 范江虹 于丽娜 陈健丽

审   核:赵瑜

主   编:牛明

编   辑:王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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