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手机不归还?还盗刷微信零钱?拘!

政务   2024-10-25 15:32   江西  

拾金不昧

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可是偏偏有人心存侥幸

对他人遗失的手机

动起了歪心思

不仅将手机收入囊中

还把失主微信钱包内的零钱转走

“警察同志

我在上栗镇小西湖游玩时

不慎丢失了一部手机,

微信里却有到加油站的消费记录

共计1700余元

请你们帮帮我”

10月16 日

上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刘某报警求助

据民警进一步了解得知

原来刘某为了方便日常使用

丢失的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

并且微信支付

还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


了解到情况后

民警迅速开展摸排走访

通过调查

微信支付交易记录的商家等信息

10月20日

快速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黄某对其盗刷

他人微信内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黄某交代

案发当天发现路边有一部手机

看四周无人

便心生贪念将手机带回家中

于是他便拿着捡来的手机

到加油站、药店消费1700余元

通过出示微信支付码付款的方式结算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没想到警方很快就找上门

目前

犯罪嫌疑人黄某

已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示

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手机也应设置相关支付密码
如果遇到手机丢失的情况
一定要第一时间办理相关账号的挂失
及时报警
若捡到他人遗失物品
及时归还
如果联系不到失主
可以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
将失物交给警察处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素材来源:上栗公安

责任编辑:叶春辉、漆涵雪

一      审:潘林

二      审:雷宇
三      审:曾政华

萍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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