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全国青联的政治引领功能,提高全国青联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全国青联委员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履职本领,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新时代全国青联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青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开展理论学习,是全国青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凝聚各族各界青年的必然要求。全国青联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全面系统深入把握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为目的,引导全国青联委员不断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
第三条 坚持高举旗帜、凝心铸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分众引导、形式多样,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青联各会员团体、界别和全国青联委员。
第五条 全国青联理论学习内容包括: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准确掌握这一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人才、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中华民族发展史、世界历史等方面知识,以及其他需要学习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和青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其他与党的青年工作相关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根据学习主体、学习内容采取适当形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理论研讨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相贯通,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国青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国青联日常活动的重要内容。全国青联每年开展2次以上集体学习,各会员团体、界别每年组织1次以上集体学习。集体学习应当围绕明确的主题、预留充足的时间,可安排专家辅导、委员代表重点发言、自由交流等学习环节。
(二)个人自学。根据全国青联秘书处的学习提示,组织青联委员自觉开展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研读相关学习资料,撰写心得体会。
(三)专题研讨。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确定学习专题,组织青联委员开展理论研讨、读书分享、经验交流。全国青联每年开展3-4次“青联思享汇”活动,开展1-2次“青联读书社”活动。各界别结合各自特点,每年组织1次以上专题研讨。
(四)集中培训。结合贯彻落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相关要求,全国青联举办青联委员专题培训,以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
(五)实地调研。引导青联委员常态化深入基层、深入青年,聚焦青年思想动态、青年发展急难愁盼和青年工作领域热点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在准确了解实情的基础上深化理论学习,形成调研报告或提案建议。
(六)国情研修。全国青联定期举办国情研修班,组织青联委员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开展现场学习、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进一步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七)理论宣讲。广泛开展“青联大讲堂”活动,引导青联委员以讲促学、以讲带学,面向青年宣讲党的创新理论。青联委员每年开展2次以上宣讲。
鼓励结合委员特点和工作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和发展成就等开展现场学习,用好网络学习平台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在集中培训等学习活动中安排青联从严治会等制度规定的专题学习。
第七条 青联委员应当在广大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全面系统、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提升思想境界,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
第八条 全国青联秘书处应当加强统筹,精心组织,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把理论学习作为青联重要活动方式。各会员团体、界别应当经常性组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实地调研、“青联大讲堂”等活动,引导委员自觉学习、广泛宣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九条 全国青联秘书处负责统筹本级青联委员理论学习总体安排,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及时补充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示范开展集中培训、国情研修、“青联思享汇”、“青联大讲堂”等活动,向各会员团体、界别发送学习提示,编发学习参考资料等。了解掌握各会员团体、界别理论学习开展情况,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做好提醒督促。
第十条 全国青联各会员团体、界别应当加强委员学习管理,建立理论学习清单,严格学习考勤,做好学习记录,保证学习严肃规范、有序有效。
第十一条 将青联委员参加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青联委员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长期缺席学习活动的委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由所在会员团体或界别谈话提醒;效果不明显的,由青联秘书处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青联可根据本规则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全国青联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