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召开八届会长会第十八次会议

学术   2024-10-21 12:48   云南  



2024年10月21日,省律师协会召开八届会长会第十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主持会议,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杨金勤应邀列席会议,副会长张慧、熊斌、连勇、陈德武、周文曙、徐国功、夏忠、李春光、杨振、白智方、李泽春、王宝琼参会。



会议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人民律师职责使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重要性、核心思想及要求,充分发挥省律协民族团结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律师为云南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力量。



三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专业优势,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实践中争当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四要抓好《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贯彻落实,组织协会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指导各州、市律师协会及时传达落实,对涉及律师行业收费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领会文件精神,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会员的意识,忠实履行行业协会工作职责,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律师教育培训、业务交流、执业考核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增强广大律师归属感、获得感、荣誉感。要围绕协会宗旨开展业务活动,做好会费支出使用管理,提高协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加强会费的监督管理,确保协会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

会议研究审议了培育“五化建设”律师事务所及开展在滇台胞台企公益法律服务暨涉台立法工作调研活动等相关事项,通报了省律协女律师分会和艺术团组建女律师合唱队赴海南参加合唱活动的相关情况。






文章来源 | 马溯君

审核 | 李剑岗

编辑 | 马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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