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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回了声叔叔再见!”
想必这首歌只要是在中国长大的人都很熟悉吧!对于从小听着这首歌长大的90后来说,这首童谣已经渗进我们的骨血里了,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在哪里都可以一字不漏地唱出来。
而且这首歌还具有教化作用,通过歌词讲述一个小案例来告诉小朋友要养成“拾金不昧”的美好品德。
相信大多数人不管捡到多少钱都可以做到拾金不昧。但在日本却出现了一例反面案例。
事情是这样的:大阪府城东警察署21岁的巡查野泽拓海在城东区巡逻时,两个小男孩(哥哥14岁,弟弟11岁)将一张捡来的1万日元(约474元)交到了他手中。
但是当时,野泽警官询问了两人的姓名和住所后,回到警署的时候并没有登记为失物,而是藏进了自己的腰包。
而小男孩们回家后把捡到钱并交给警察叔叔的事告诉了妈妈,但妈妈等来等去也没有等到警察的反馈电话。
于是觉得很奇怪的妈妈就致电警局询问情况。然后警局一调查发现是野泽警官私吞了捡来的1万日元。
事后,野泽警官承认错误,袒露自己是为了补贴生活费,表示很对不起两个拾金不昧的小朋友。
可能有朋友不清楚这个反馈电话,就是在日本,如果你拾金不昧交给警察后,警察在三个月内寻找失主,没有人来认领的话,警察会打电话告诉你,捡到的钱就全部归你所有;有人认领的话,一般情况下你也可以得到金额10%左右的报酬。
所以这位妈妈就在等这个反馈电话。
看来真是一错铸成千古恨!
我们还是要做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