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在城区各主要路口、路段设卡检查,重点查处电动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15个工作日之内一定要完成处罚单缴纳,下次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近日,记者在夺底南路看到执勤交警正严阵以待,对过往电动车进行严格检查。现场,执勤交警有序指挥交通,引导电动车进入检查区域,向电动车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电动车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严重后果,呼吁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对违法者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
“从12月1日起,我们在辖区内每天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主要整治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登记注册、超员超载、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通过前期宣传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不少市民的安全意识已有明显提高,但仍有部分骑行者心存侥幸。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晋美旦增说。
据了解,自12月1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2640人次,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8万余起,不仅有力打击了各类电动车违法行为,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遵守交通规则,是守护我们生命安全的首要屏障。骑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又环保的出行方式,同样需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戴好安全头盔,是对生命的负责;不逆行,是对秩序的尊重;不走机动车道,是对危险的远离;遵守交通信号,是对规则的敬畏。人人做到文明出行,才能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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