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专项机制”)研究实施,招聘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机制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5人(高中12人、初中34人、小学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科毕业生: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和国家、省重点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含2025届毕业生)(见附件3)、贵州省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以上均要求具有相应学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5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需与所报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相一致。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截止2024年12月16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在各级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考生及现役军人。
11.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12.不符合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1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trbjjy)”等平台上公开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的方式进行。在“机制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招生考试院三楼会议室(锦江广场旁原碧江区教育局)。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须认真阅读方案,按照方案和岗位表公布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考生须在方案发布指定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同时持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属于贵州省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定向培训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5届毕业生在考察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资格审查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由专人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审查人员须签字确认。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规定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硕士及以上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不区分学硕和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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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安学校(暂定名)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安学校中小学教师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湖南师大贵安教师招聘专班”)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安学校中小学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师大贵安教师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具体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安学校(暂定名)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条件。
3.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具有报考相应学科学段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5.具备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6.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学工作经历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工作经历不可报考中小学教师)。
7.近五年(2019年12月11日及以后)曾获得过相应学科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1日及以前出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9.招聘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17日。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0.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限制。
11.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受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限制。
1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需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安学校(暂定名)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处填写“无”。
13.留学归国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4.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9年报考公务员,202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9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及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报名地点
地点:贵州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湖南师范大学附属贵安学校(暂定名)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两份(附件2,不可手填);
2.有效期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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