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违法行为人江某因与他人有矛盾,多次通过微信发布对他人辱骂信息,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经讯问,江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阳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江某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