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征求意见!重点区域交通整治.....

文摘   2024-10-22 11:58   吉林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吉林火车站、景区、商圈等区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进一步规范火车站、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交通秩序切实维护保障出行安全与道路畅通,结合我实际,我局联合市交通局制定了《关于对吉林火车站、景区、商圈等区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吉林市公安局

通讯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00

联系人:崔巍

联系电话:13314370302

电子邮箱:459262822@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41021日至118

 

吉林市公安局 

20241021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市火车站、景区、商圈等区域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居民和旅客的出行安全与畅通,提升吉林市城市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吉林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范围

吉林市火车站站前广场、桃源广场(岔路乡)、长春广场(长春路与欢喜路路口)、学校、医院、商圈、景观路、景区及周边道路等区域。

二、 整治重点

1. 严禁车辆未按规定停车,包括在禁停区域停车、占

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等行为。

    2.严禁任何个人利用身体、物品、开后备箱及其他方式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3.严禁违规三四轮车辆、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4.严禁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站外揽客等行为。

5.严禁出租车、网约车未经乘客同意拼车、拒载、违规揽客、甩客,出租车异地运营、异地返程时滞留待租等行为。

6.严禁在火车站出站口、广场、景区周边非法喊站、强行拉客等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 处罚措施

1.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吉林市公安局

交巡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对非法营运,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站

外揽客,出租车、网约车未经乘客同意拼车、拒载、违规揽客、甩客,出租车异地运营、异地返程时滞留待租等行为,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将予以严厉打击,按规定处罚。

3. 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

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吉林市良好的交通秩序,展示良好市容市貌。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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