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政务   2024-10-30 17:46   江西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50发、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3000--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和仿真枪窝点,收缴管制刀具、电击器30把,弓弩15把,仿真枪15支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或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5000元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或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八、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但破获、收缴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下奖励。

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采用信件和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三清山公安分局(三清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收),邮政编码:334703;

举报电话:0793—2187110或110 18270380768(余警官)

各派出所举报电话:

金沙派出所:0793-2407110

外双溪派出所:0793-2180110

港首警务室:0793-7775110




三清山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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