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林镇冬季用电用煤用火森林防火及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

文摘   2024-12-11 19:38   甘肃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


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由于气候干燥、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大量增加,起火原因增多,火灾隐患和危险性加大,防火工作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防火、用电、用煤、用气等安全意识,确保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汉林镇人民政府温馨提示您:

一、用电安全

1. 购买电器时不要选用“三无”和伪劣假冒产品,严禁电取暖设备在无人监护状况下运行,严禁使用电暖器烘烤衣物。
2. 不要超负荷用电,多台电器不要共用插座,防止超负荷运行,人员出门、家里停电或睡前应拔掉不使用的插头,避免发生线路短路。
3. 按规程操作家用电器、严禁盲目使用各种用电设备,电器损坏要及时通知专业的维修人员,不要擅自处理。
4. 使用电磁炉、取暖器等设备时,人不要离开,电热水袋充电结束后请及时断电,杜绝边充电边使用,居家使用的取暖设备要与沙发、窗帘等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电热毯使用时不能折叠,不要直接接触皮肤,睡前关闭电源拔下插头。
5. 不用湿手、湿布擦拭带电的开关、插座等;发现电器设备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二、用煤安全
1、合理使用煤炉,烟筒一定要密封;烟筒接口处要接牢,严防漏气,要及时清理烟道,保证烟道畅通。

2、睡觉前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炉盖是否盖严、风门是否打开,窗户是否留有通风口,检查与隔壁邻居的穿墙孔是否严密,防止发生“串烟”。要勤开窗户、常通风,可在家里安装换气扇。
3、不得使用不安全炉具,不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不在室内安装使用土暖气;白天烧火做饭时要打开窗户,确保空气流通;在室内用炭火锅涮肉、烧烤用餐,要开窗通风,使空气流通。
4、不能在洗澡时利用煤火、炭火取暖,以免导致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不良后果;一旦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恶心、呕吐等煤气中毒症状,请及时就医。
三、使用煤气安全

1.一开三关。使用燃气后,应当关好灶具开关、灶前阀,防止燃气泄漏。如果长时间外出还需关闭表前阀。

2.使用燃气时,人不要远离。在使用灶具过程中,人不能远离,防止因沸汤溢出或风吹引起灶具熄火引发燃气泄漏。

3.长时间使用燃气必须注意通风换气。如果长时间使用燃气,一定要注意通风换气。如果厨房通风不好,在使用燃气灶后就会使厨房中氧气不足,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4.一定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购买和使用“三证齐全”(产品合格证、燃气具销售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的合格燃气具产品。灌装煤气、燃气器须有具备资质的单位和具备资格的人员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设计、安装、改动、迁移,请勿私自改装。

5.定期检查燃气胶管,到期及时更换。胶管应18个月更换一次,防止出现龟裂、老化、发硬发脆;要定期检查,防止鼠咬。胶管不宜超过2米,两端要用管箍卡紧。胶管不能高出灶台,以免被炉火烘烤引发事故。

6.做好日常安全教育。要经常教育小孩不要玩弄燃气具开关和阀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防火安全

进入冬季后,天干物燥,枯枝落叶、柴草、秸秆、杂草大量累积,可燃物明显增多,农田和村庄连接成片,加之冬季野外用火频繁,火险隐患突出,防火形势严峻。
1、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严格控制野外生产用火。必须的生产用火,要做好防火措施,禁止野外非生产用火。不准上山烧荒,不准个人上山用火,不准林中生火取暖,不准林中乱丢烟头,不准在林区夜间点火把照明等。
2、加强对儿童及其他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坚决杜绝野外用火,主动进行森林防火劝导。

3、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社、村、镇干部电话和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五、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广大群众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1、防止车辆打滑

冬季多雨雪、霜冻天气,驾驶车辆时打方向和踩刹车的动作不能过猛,防止车辆打滑。关键在于控制好车速,保持好车距,谨慎操作。

2、切勿酒后驾驶

冬季亲朋好友聚会增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饮酒会导致驾驶人分辨能力下降、视线模糊、行动迟缓,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3、切勿疲劳驾驶:

冬季温度低,车内开暖气,长时间驾驶时易让人产生困倦,所以行车前充足的睡眠不可少。农用车辆禁止载人。从我做起,自觉文明乘车。坚决不乘坐“三无”车辆。

4、保持清晰视野

冬季室内外温差大,车窗凝结雾气,严重阻碍驾驶员视线。应及时运用暖风除雾功能,同时可将前车门窗打开,空气对流,除雾效果迅速有效,做到安全行驶。行驶过程中保持“慢”、“稳”,严格保持安全车距,不做“快车手”。
5、遵守交通规则

冬季雾天多发,能见度低易导致连环相撞、追尾刮蹭等事故。雾天行车要及时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任何时候都应做到车辆不超载、系好安全带、不超速行驶、不违法超车、保持安全车距、不空挡滑行,冬季更要牢记。



陇南市武都区汉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总监制:姜平平     监   制:耿    阳

审   核:苏早军     编   辑:牛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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