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8日13时32分许,襄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在县道527线巡逻,吕某林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县道527线12公里米路段时,民警对其进行检查,被执勤民警当场查扣。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吕某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5年01月18日13时32分许,襄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在县道527线巡逻,吕某林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县道527线12公里米路段时,民警对其进行检查,被执勤民警当场查扣。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吕某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