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参保人员如何管理,有无人数、年龄等方面限制?
工伤保险保障开始和终止时间以施工企业提交的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为准。办理《四川省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时已经开工的,工伤保险开始时间为办理《参保证明》的次日零时。如工程需要延期的,在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前,需提前向参保地社保局提交延期申请,若无追加工程量则无需再次缴纳费用。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均可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没有最高、最低报销额度限制,符合规定的均可报销。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相关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垃圾处理、防洪等设施的土建和管道安装工程。
3.机电工程:包括设备安装、管道建设、消防建设等
4.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
5.其他道路工程:涵洞隧道建设等;
6.其他市政设施工程:包括广场、园林建设、停车场等。
来源: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代琳 校对:李欣璐 审核: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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