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烟花爆竹迎来 “产销运储燃” 高峰期。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市民身边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以及违规燃放等现象。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潜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辽阳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严打整治力度,全力守护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让大家能够欢乐、祥和地欢度佳节。
案例1
非法储存,拘留!
灯塔市柳条寨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
西大堡村村民赵某家中储存烟花爆竹30箱
民警依法将赵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询问
赵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用于牟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
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2
非法储存,拘留!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文圣区罗大台镇张书村一仓房内
存储大量烟花爆竹
对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
民警依法将朱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朱某某交代,临近年关
在自家仓房内储存烟花爆竹100余箱
并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出售信息
没想到,被公安机关查获
朱某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天
公安机关提示
请广大群众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不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
不文明行为说“不”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或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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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编辑:赵哲文
责编:马青沅
审核:孟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