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臧兴强、臧克超、祁莉、臧丽娟与被执行人高财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高财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臧克超提出悬赏公告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财,男,1982年7月5日出生,汉族,住甘州区大满镇城西闸村7社9号,公民身份号码622201198207053339。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12649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高财具体下落并被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的,按照实际到位案件款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凡向本院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案件款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举报电话:0936-8258578
13830680303
管浩年,男,1975年6月10日出生,住甘州区大满镇朝元村三社,身份证号码622201197506103610。
执行标的:30950元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被人民法院实际执行的,悬赏金为人民币1000元。
2.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管浩年财产线索或下落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财产变现款的10%的奖励。
3.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隐匿住所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6-8280938
19993698009
李自荣,男,1971年5月20日出生,住甘州区大满镇西闸村三社41号,身份证号码622201197105203338。
执行标的:30950元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被人民法院实际执行的,悬赏金为人民币1000元。
2.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自荣财产线索或下落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财产变现款的10%的奖励。
3.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隐匿住所或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6-8280938
19993698009
来源:甘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