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把
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
作为重要的改革任务之一
那么,如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划重点啦!
着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积极推动就业政策与财政、货币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中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在推进动能转换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推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加强就业岗位调查,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需求目录,增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
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化技能中国行动,启动技能强企行动,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着力完善重点群体政策支持体系
始终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强化岗位开发,畅通基层成长成才路径,优化衔接校内校外服务,确保青年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并重,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完善外出务工服务体系,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规模。
畅通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求助渠道,完善援助机制。
着力激发就业创业活力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使就业服务更加可及、更加均等、更加专业。
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优化政策支持、场地提供、资源对接一揽子举措,提升创业质量。
着力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不断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协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畅通社会流动渠道。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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