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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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个人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包含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并在经审核公示的销售门店,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予以补贴,补贴费用在购车时直接抵扣。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含税价)分档实施。其中,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旧车残值由车主和企业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来源:淮安市商务局
编辑:左文靖
校对:钱妍竹
审核:闫柯
发布:淮安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