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问:报考高级资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会考〔2024〕2号),报名参加会计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5)登录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用于考试报名审核。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6)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7)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8)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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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问: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为什么要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已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信息,是否还需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答:(1)全国平台信息是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最主要的数据来源和依据。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法审核其是否具备报考高级资格,因而无法完成报名。
(2)会计人员信息原先是由各省自建系统(以下简称省级平台)进行采集管理和存储,各省级平台各不相同。为了切实提高会计人员服务管理效能,全国平台统一了信息采集要求。全国平台接收了各省级平台原有数据,经整理,可显示部分数据。因此,已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信息的报考人员,仍需登录全国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信息采集。
(3)如果报考人员已在外省省级平台采集过信息,但目前在本市工作的,登录全国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本市属地财政部门审核,即可将人员信息转入本市,并在本市报考。
A
Q
问:如何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补充采集?
答:新用户在全国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的准备工作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可进入到信息采集页面。(详见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一)——问:考试报名前需要在全国平台做哪些准备工作?)
高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流程如图。
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采集时,采集范围的选择“(一)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并在工作经历中勾选有会计工作经历,上传《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具体操作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高级)》。
A
Q
问:完成全国平台信息采集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补充采集是一项常规业务,无特定时限要求,根据所办理的会计业务要求提前完成采集即可。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否则将无法报名。由于信息采集工作量较大,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2025年1月22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并提交,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A
Q
问:高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高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交本人证件照片、教育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会计专业职务聘任证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1)本人证件照。需要上传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并且要求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请仔细阅读上传照片框右侧的说明。
(2)教育经历证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下学历,需上传学历证书;境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上传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可只上传学历证书),有学位的上传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年8月及之前取得的境内高等教育学位,可只上传学位证书)。如若学历证书遗失,可由毕业院校出具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的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报考人员(包括在沪留学的外籍人员),需上传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材料,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学校名称的学生证。
(3)工作经历证明。与工作经历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等会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若已离职,需提供载明在职起止期间的离职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还需载明从事《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具体会计工作)。如若离职单位已注销,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注销证明,以及在该单位就职的本人手写签名承诺书(承诺书需载明在该单位就职的起止期间,从事会计工作的还需载明从事《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具体会计工作),可代替离职证明。外籍人员在本市工作的,还需提供本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4)会计专业职务聘任证明。会计专业职务为非必填,如果填写了会计专业职务需要上传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提示: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由单位根据会计工作需要,在规定的限额和批准的编制内设置,包括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5)会计师职称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或1992年前评审取得的会计师职称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尚未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范围,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结果不具有纸质证书同等效力,不能代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材料要求:上传的电子件以原件扫描(复印件电子扫描无效),支持jpg、png格式,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如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个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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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报考高级资格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年限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授予形式,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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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计算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时是否考虑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答: 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有关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会计高级资格时,全国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报考人员会计师相关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今年报考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和继续教育的最低要求(即报名年度前5年内至少完成3个年度继续教育),供考生参考:
友情提醒:报考人员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可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块查看已完成的会计继续教育记录。若未显示已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则可通过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补充登记。已完成本市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务必在2025年1月8日前登录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否则将无法显示已完成的2024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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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市财政部门是否认可其他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考人员在其他省市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进行补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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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报考高级资格?高级资格报考流程如何?
答:上海考区高级资格报考采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全国平台自动比对报名条件+上传继续教育承诺材料审核”的方式。具体报考流程如图:
报考人员在全国平台登陆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到考试报名页面,或者通过“服务大厅—考试服务”进入网上报名。高级资格报考人员无需重复提交报考信息材料,全国平台自动调用采集信息判断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还需补充提交《会计继续教育承诺书》审核。具体操作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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