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
2024年10月26日中午12时许,千山红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镇域内进行秸秆禁烧执法巡查时,发现桥北社区三组有一处田间存在露天焚烧稻草秸秆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至焚烧火点田间,并立即联系桥北社区干部和网格巡查员到达现场,同时组织人员和焚烧火点居民一同将田间火点处置扑灭。随后对该田间火点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火点为桥北社区三组居民阮某某(女,37岁)在其自己家承包的稻虾田中焚烧稻草秸秆,焚烧面积为2.5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阮某某处以500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
案例二
案例三
违法焚烧秸秆需要承担的后果
来源:千山红镇人民政府、益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