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载自公众号:32知协
近日,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一起图形组合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复审成功!分享一下成功经验,供广大申请人参考。
案件简介
申请人张某某提交的号“NOVEX WATER PUMP及图”(以下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以商标近似为由驳回,申请人不服,委托知协申请驳回复审。
驳回复审
经过调查了解后,知协的商标顾问认为,商标驳回理由不属于违反商标法的绝对禁止注册相关规定,存在审查员主观因素,有复审的必要性。
随后,知协商标顾问又对商标局引证的近似商标进行分析对比,认为双方商标差异显著,不构成近似。基于各项法律条文,知协代理客户向商标局提交了驳回复审申请书。
最终结果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一、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予以撤销,已不存在权利冲突。最终,商标局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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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协
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2.cn知协知识产权平台),是国内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的先行者,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现已形成一支专业服务团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目前公司业务涵盖国内及国际商标、专利、版权的申请、注册、管理、交易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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