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黑龙江多地发布

文摘   2024-09-16 09:21   黑龙江  
近日,北兴农场、四方山农场、红旗农场、五大连池农场、阿城农场等多个农场发布《关于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通告》。通告提出:
  • 禁烧时间及范围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禁烧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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