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华池县南梁镇司法所调解荔园堡村张某阻挡风电项目施工(2024 年 8 月摄) 牟容叶摄
“签合同得谨慎,得提前明确风险。”对于这一点,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村民王焕平记得很牢。
王焕平曾因不懂法吃过亏——四年前,他种植的6亩云杉出售给某公司,被欠款1.2万元,一直拿不到钱。原因是双方未在销售合同里明确付款具体时间,王焕平“没仔细看就签了字”。
由村两委干部、镇司法所干部与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齐上阵,终于在2023年6月帮他拿到了欠款。
“收到这笔钱真开心。现在签合同,我都会先问村里的‘法律明白人’,还有不懂的再咨询法律顾问。”王焕平说,村里开设了合同法律知识主题讲座,由法律顾问为村里拟定了不同类别的合同范本,让“别有用心之人”很难再钻法律的空子。
法治中国建设,植根于乡土中国。法治意识在王焕平心中逐渐生根发芽,是法治中国建设中许许多多乡村法治故事的缩影。
在司法部和农业农村部近日开展的“2024年法治乡村基层行”活动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发现,甘肃推动法律顾问主动靠前服务,帮助村民知法、懂法、用法;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联动,快速回应群众涉法诉求;利用红色资源结合乡情普法,形成村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社会氛围,促进良法善治深入农心。
“以前常坐冷板凳。现在村民们有了很强的合同意识、证据意识,经常主动求助。我比之前忙多了。”甘肃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鹏说。
陈鹏是渭源县田家河乡和锹峪镇的法律顾问,向村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记者在元古堆村看到,他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张贴在村委会公告栏内。每个月,陈鹏会定期到元古堆村值班,在田间地头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
截至2023年底,渭源县司法局组织甘肃声达律师事务所、甘肃品泉律师事务所与全县各村(社区)签订了服务合同,全县230个行政村全覆盖配备村(居)法律顾问。
在全覆盖的基础上,法律顾问还努力更有效。
“民法典中合同的相关法条”——这是陈鹏准备在今年第四季度为村民开展讲座的主题。作为法律顾问,他主动为村委会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制定的经济合同、村民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劳动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提供“法律体检”服务。
“一些合同存在明显风险,比如合同条款中涉及期限、费用等内容不清晰。我协助村里拟定了苗木、马铃薯等农副产品的购销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租赁合同范本,农户可以直接拿来用。”陈鹏说。
陈鹏介绍,法律顾问每季度需到村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每年需到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此外,法律顾问还要在负责的每个村创建“法律服务”微信群,定期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经典案例,并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除法律顾问,渭源县进一步采用“1+N”工作模式,即由一个法律顾问带动多个“法律明白人”,将法律专业优势与乡土优势结合,形成法治乡村建设合力。
元古堆村村委会主任郭连兵,是元古堆村的“法律明白人”之一。2013年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以来,他从不懂法到主动学法,再到2022年成为“法律明白人”并成立“郭连兵调解室”,郭连兵对法治乡村建设的进程感受深刻。
“陈鹏常为我答疑解惑,讲解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参与化解婚姻家庭、土地流转、邻里关系、债权债务、宅基地使用等在内的农村常见矛盾纠纷。在此基础上,我把法条术语翻译成村民更容易接受的‘土话’,帮大家理解这些法律规定,把道理讲通。”郭连兵说。
目前,元古堆村已培养9名“法律明白人”,继而培育了30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意识日益深入农心。
“明明是我种的地,为啥不是我的?”
“耕种的土地面积,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数据为准。你边种边扩,原本1.42亩的土地被扩成1.62亩。现在要求按扩大后的土地面积来登记被征地面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月,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南梁镇荔园堡村何沟门组一位刘姓村民,不认可征地补偿金额,阻挡南梁镇“滨水缓冲带项目”征地。荔园堡村调委会讲政策、做工作,还是没能做通工作。
南梁镇调委会于是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村两委和网格员等成立调解小组,赴现场了解情况。经查实,刘某扩种的土地都是河滩地。由于不懂法,他认为土地“种了就是自己的”。
经过调解小组普法教育和劝解,刘某与征迁工作组坐到一起商谈。“那时我才明白,原来地并不是种了就是自己的,要按规承包才合理合法。”最终,刘某按确权面积核定征地面积,并抓紧腾退了扩种土地上的附着物。
村级调委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荔园堡村调委会共有成员10人,由村组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五老’,即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职工、老长辈等组成,我担任主任。”荔园堡村党支部书记蒋大江说,镇级调委会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和乡镇领导干部组成,遇到村里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会及时介入。对于特别复杂的问题,还会根据实际需要吸纳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人员形成工作专班,调处矛盾纠纷。
近年来,华池县密织人民调解组织网,发挥111个村、5个社区调委会的前哨末端作用,既能就地排查化解小微纠纷,又能向上预警转报可能升级的重大纠纷,从源头有序分流;强化15个乡(镇)调委会属地责任,在乡(镇)以下层级实现矛盾纠纷98%以上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在县一级,华池按照行业纠纷分布特点设立行业调委会。比如在县公安局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委会,在县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委会,在县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等。目前,已累计建成15个企事业调委会、9个行业专业调委会,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性。
人民调解队伍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关键力量。华池县司法局建立由律师和法官组成的专家库,选聘有较强专业知识、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老干部、法律工作者等进入调解组织,定期开展法律政策和调解技能等业务培训。
目前,华池县已设立174个调委会,聘请1266名人民调解员。调委会分级分类处理基层治理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诉求快速响应。
“中央先把法定下,司法机关来施法。全国公民都学法,按律做事都不差……”走进渭源县元古堆村,村民正在村里的法治文化广场表演“花儿”。这是一种流传在西北民间的歌谣,人们常在田间地头歌唱。
渭源挖掘民俗特色,创作、收集并整理编印《普法花儿选》,推广原创普法秦腔剧《公民张三》,编印法治漫画《丑儿与民法典》等,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抽象的“法”看得见、摸得着,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甘肃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法治资源,立足本土乡情,因地制宜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套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也是庆阳近年来深入挖掘红色法治资源、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的重点。
作为新中国司法历史中唯一用人名命名的审判模式,马锡五审判方式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审判经验”。其特点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解决问题;坚持原则,不拘形式,依法办事。
华池县荔园堡村年过七旬的独居老人张建林以养牛为生。今年8月,他听说自家附近建设的风电项目可能对住所安全、牛羊繁育不好,便阻挡项目施工。施工方沟通未果,向村级调解员申请纠纷调处。
随即,一场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乡村实践在荔园堡村展开。
收到申请后,由镇司法所、综治中心、镇村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组,第一时间赶赴施工现场,与张建林沟通,充分了解矛盾根源,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内容、行业标准、环评批复、影响范围等关键因素。
调解组现场考察发现,在建风电设施的影响范围在200米内。张建林的住房和养殖区域与设施安装点距离超过278米,原则上不会对住房、棚舍及牲畜产生危害。
向张建林说明情况后,他心中仍存疑虑,表示还想听听自己信任的村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卢正旗老人的意见。
调解组当即找到卢正旗,与张建林坐在一起唠家常。了解到张建林“害怕后续产生危害没人管”的想法后,调解组当场保证,如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会和卢正旗一起跟进协调。张建林打开了心结,不再阻挡施工,风电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庆阳是一片红色热土,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市县两级司法局正在以申报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南梁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为契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树立法治文化品牌,让红色法治文化更好浸润群众心田。”庆阳市司法局局长景锐说。
文章来源 | 《瞭望》2024年第46期
记者 | 张康喆
编辑 | 郭奥
司法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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