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虚假信息,罚!

民生   2024-12-06 21:56   云南  

近期

有网友为博眼球

利用网络突发事件

肆意捏造事实

并散布虚假信息

这种行为

违反了法律法规

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
案例回顾

2024年12月4日,由网友在网络某平台图文并茂地发布了极端虚假信息“家人们被追砍怎样办”的视频信息,发布信息者为了博人眼球、捏造虚假事实在网络上传播,致不明真相的人员点赞、评论和转发,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经调查,辖区未发生相关警情,发布信息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永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吸粉,编造传播谣言信息,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环境。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将给予严厉打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永德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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