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林凤娥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职场   2025-02-06 17:55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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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林凤娥小学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林凤娥小学筹建于1993年,原名广州市芳村区桥东小学,后因澳门置地广场董事局副主席林凤娥女士捐献善款助学而得名。学校现有桥东校区、荔江美筑校区两个校区,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荣获2022-2023赛季中国小学生篮球联赛校园男子组全国总冠军。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州市荔湾区林凤娥小学岗位表

二、 招聘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须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1月17日。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2.年龄条件:本科或以上学历在45周岁以下(含45岁,即1980年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必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发布公告

按岗位需求制定招聘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林凤娥小学公众号公告3天,公告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1月28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7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①报考者将亲笔签名的《编外教师报名表》和必须提交的相应审核资料等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097745175@qq.com

②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例如:小学语文—张三—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

③关于附件中所包含的各种证件图片请注明名称(例如:身份证.jpg),请勿用超大附件发送,以免因邮件附件过期而无法下载。

④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的报考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报名,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学校会电话通知报考者,请保持电话畅通。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2.专业测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报考者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学校联系相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审查不通过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合同签订和薪酬待遇等相关操作按照《关于印发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荔教办〔2022〕200号)》文件精神执行。

4.被聘用人员相关信息须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六、注意事项

1.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2.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710777505 (栗老师)

监督电话:020-8155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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