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木林县法院执行干警,高效执行一批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次某等32人于2020年3月底,为某公司承包的牧草基地提供了种植土豆、灌溉等劳务服务,期间产生的劳务费为共计168350元,为此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每天的结算单(收款收据)。原告完成劳务作业后,被告未支付劳务费,经南木林县人社局协调下,被告向原告共同选出的代表人出具了欠条,约定在2021年4月15日前付清,但直至诉讼前未支付,故诉至法院。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但到履行期限,某公司再次违约。
自南木林县法院执行局接到此案后,前后四次奔赴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通过对被执行人所在地实地调查,发现其却无可供执行财产,鉴于本案涉及农牧民群众工资,加之案件所涉及人员众多,执行人员在几年间安抚众多申请执行人的同时,实时通过高密法院执行局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过几年的不懈坚持,近日,本院执行局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其租赁的土地上遭遇火灾,四家国企需要对其进行赔偿,经过多方协调运作,异地协助执行,最终得以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民之所盼,行民之所急。南木林县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更多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让民生“大情怀”绽放在每一次执行行动中。
终审:刘艳艳
复审:周富良
初审:德吉卓嘎
编辑:次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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