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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公告(11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公告如下。
(严正声明:本公号人事信息均为官方发布,请勿过度解读、片面引用、以“标题党”等形式转载)
关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任命:卢建明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
决定接受黄岑丽因工作变动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
关于省政府
决定任命:张韶华为副省长;魏振宽为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决定免去:吴伟的副省长职务;黄巍的省住建厅厅长职务;王启瑞的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职务。
省政府官网更新,张韶华——
(注:来自官网)
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关于法院
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
任命:刘泳为立案庭庭长,刘慧慧为立案庭副庭长,杨如珍为立案二庭副庭长;凌宇为民二庭庭长,殷泽为民一庭副庭长,刘英、段晓斌为民二庭副庭长;牛向宏为知识产权庭庭长;赵宏、解炎武为刑一庭副庭长,崔永宏为刑三庭副庭长;郭文清、黄哲霞为审判员。
免去:李晓轩的民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刘英的民一庭副庭长职务,殷泽的民二庭副庭长职务;卜文礼的环资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孙雪峰的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牛向宏的立案庭庭长职务,杨如珍的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刘慧慧的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凌宇的知识产权庭庭长职务;崔永宏的刑一庭副庭长职务,赵宏、解炎武的刑三庭副庭长职务;段晓斌的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任命:华山为刑一庭庭长;张宏伟为刑二庭庭长;荣育宏为民二庭庭长;王权凤为审监庭庭长;闫莉为立案庭副庭长;王超为民一庭副庭长。
免去:王权凤的立案庭庭长职务;张宏伟的刑一庭庭长职务;华山的刑二庭庭长职务;荣育宏的民一庭庭长职务;宋新华的民二庭庭长职务;王超的立案庭副庭长职务;郭文清的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闫莉的审监庭副庭长职务;刘庆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临汾铁路运输法院——
任命:吕霄翔为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刘志宏的副院长职务;吕霄翔的立案庭庭长职务;吴菲菲的审监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检察院
关于省人民检察院——
任命:王丽为检察员。
免去:闫绪安的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周东曙、王一平、冯文龙、谷仓的检察员职务;王宝玥的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孙中杰的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关于地区人民检察院——
免去:宋志学的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