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五,青岛公安通报!

时事   2025-02-02 17:58   山东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1月31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在浏阳路13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陈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月31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辽阳东路22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月31日,平度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辛某某在振华街、平安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平度市公安局对辛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2025年1月30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东海西路6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2025年1月29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窦某某在团岛路34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窦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六


2025年1月29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山东路138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七


2025年1月29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某在崇明岛西路144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八


2025年1月29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丁某某在星云路、华山中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丁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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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公安

●责任编辑:黄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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