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消息,12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原中国男子足球队主教练李铁的上诉书。
12月1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决结果出来后,李铁律师孙晓洋曾透露,是否选择上诉还要和李铁商量。
一审宣判后,李铁有10天的上诉期(从接到判决的次日进行计算),今日为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据前《体坛周报》记者冉雄飞爆料,李铁个人觉得判得过重了,不服湖北市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已通过律师申请上诉请求推翻一审判决,李铁方面表示一审法院判刑过重,未酌情考虑李铁在湖北监委留置期间主动提供的案情细节与检举揭发他人的积极立功行为,故而申请上诉。
李铁,已上诉
来源:锦观新闻、中国新闻网、北京日报
编辑:刘茜|审核:李沫熹 赵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