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联系到一名经王某某介绍、于2012年收养女婴的女子。据该收养人介绍称,遗弃女婴的人是一名未出嫁的女孩,当时自己给了对方一些钱作为补偿,但已记不清具体数额。领养后,她通过关系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在当地为女婴落了户。
另一名据称经王某某介绍、于2022年收养女婴的张又花(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女儿系自己剖宫产所生,非通过他人抱养。记者从宁陵县公安局确认,张又花的女儿与她并无血缘关系。
但记者从宁陵县中医院了解到,该院妇产科有张又花的住院、剖宫产、术后护理的完整记录,最终该院也据此信息为她发放了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
女儿并非亲生,为何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宁陵县中医院又为何出现张又花完整的住院记录?宁陵县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针对相关人员涉嫌伪造病历、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问题介入调查。
宁陵县中医院出生证办理窗口外的公示栏写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是申报户籍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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