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告知书
一、持续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五禁”通告
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此次专项行动聚焦重点
1、重点场所,即:养殖场、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库、零售店)场所等;
2、重点区域,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行政交界等;
3、重点人群,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三、打击整治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对我县境内发现的任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律予以坚决打击取缔并依法顶格处罚,对经营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一律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为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参与、纵容、包庇的,一律依法严惩。
四、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平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投稿邮箱:plxwne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