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工业领域向低碳、零碳发展模式转变,培育打造一批零碳示范单位,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组织开展贵州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一)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包括零碳工厂和零碳工业园区。
(二)申报范围
申报零碳工厂的应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制造业企业,申报零碳工业园区的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鼓励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申报零碳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零碳工业园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零碳工厂的,应符合《贵州省零碳工厂评价要求》(附件1),并按要求规范编制评价报告;申报零碳工业园区的,应符合《贵州省零碳工业园区评价要求(暂行)》(附件2),并按要求规范编制评价报告。
(二)申报单位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开发区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本地区零碳工厂和零碳工业园区申报名单推荐文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贵州省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名单并予以公布。
附件:1.贵州省零碳工厂评价要求(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2.贵州省零碳工业园区评价要求(暂行)(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张弢;联系电话:0851—8866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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