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两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扩大“两癌”救助工作覆盖面,帮助更多“两癌”患病妇女缓解经济压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馆陶县妇联结合省、市2025年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以及省、市妇联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的、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馆陶县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
在对申请救助的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实现救助全覆盖的基础上,救助范围可扩大至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2025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村(社区)、乡镇妇联负责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妇联。
3.县妇联核实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及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种病情证明,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对象的低收入状况等情况全面审核后,上报至市级妇联。
申报材料
1.2025年度河北省“两癌”患病妇女救助个人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页)。
3.县级以上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住院和入院记录(各项证明需显示宫颈癌IIB以上或乳腺癌浸润性癌)。
4.低收入证明:写清楚患者是否是城乡低收入妇女(即:农村低保现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并加盖所在村委会(社区)及乡(镇)政府公章。
5.低保对象需提供低保证、特困人员需提供特困证件。
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3月31日。
5.馆陶县妇联咨询电话:282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