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区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句容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农产品加工区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句容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镇府发〔2024〕4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农产品加工区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句容市增减挂钩2024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句容市后白镇和郭庄镇。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12.1176公顷(其中耕地8.8020公顷);建新区总规模12.200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2.088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8.6596公顷)。
二、同意句容市将位于后白镇的12.200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12.2001公顷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产品加工区配套路网建设项目。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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