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
学费补助享受对象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给予补助的要求,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4〕9号)文件精神,关于对定向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由县财政按4.6万元/人标准给予补助,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入学次年开始分学年发放),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剩余60%部分。
经复核,2024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学费补助享受对象共216人;
现将享受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本公示自即日起七日内(1月2日—1月9日),凡对上述对象有异议的,请来电或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57677616。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中心1126室。
附件:2024年永嘉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学费补助人员名单.xlsx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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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永嘉微信公众号
编辑/木木
责编/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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