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教育局公布3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024年,酒泉市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和无证办学行为,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现将今年查处的3起违规培训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案例一:2024年1月20日,肃州区教育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某某托管中心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机构违规组织54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肃州区教育局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案例二:2024年4月19日,敦煌市教育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发现敦湖花园冯某某违规组织10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敦煌市教育局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案例三:2024年5月29日,金塔县教育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西苑南小区南门某门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门店内朱某某违规组织8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金塔县教育局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