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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治安大队民警,请你配合”
“今天要检查酒吧内部情况”
……
在通过几次热络的聊天后
“陈警官”提出了一个请求
“微信给我两万元,我给你现金”
转账换现金
如果是陌生人你可能会拒绝
但如果是多次接触的熟人
而且这个熟人还是警察呢
近日
一名自称是
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警察”
以督导组检查需要为由
要求酒吧老板朱先生配合
将酒吧门口的闲杂人员清理干净
并多次来酒吧
检查未成年人消费情况
看到对方出示的警官证
佩戴的执法记录仪
朱先生信以为真
随后对方以提前通知检查为由
添加了朱先生的微信
但当朱先生要求“警官”
归还钱款时
对方却多次寻找借口进行推脱
朱先生这才感觉到不对
随即来到新都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
经研判调查
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信息
在其住所将其抓获
并查获了仿制的警官证、记录仪
等警用物品
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对冒用警察身份的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
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执法办案
遇到以“私了”“摆平”“打点”“以公谋私”
为理由招摇撞骗的“警察”
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核实身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绝不会私下向群众索要财物
涉及自身钱财
要有警觉防范意识
如有疑问及时报警核实
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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