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宣传周】领导干部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政务   2024-10-11 16:20   吉林  


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

宣传周



领导干部有以下行为之一,

属于违法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01

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02

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03

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04

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05

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来源|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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