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现将云南省2025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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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杨 明 校 对:和俊鹏
责 编:杨熙凤 监 审:欧阳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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