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新规!11月1日起强制执行!

民生   2024-11-01 09:30   海南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的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

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明确

2024年11月1日起

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

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

方可出厂、销售、进口
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这份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表单请收好~




一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

深入推进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保障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

然而,近日央视调查发现

现实中存在诸多解限速等经营性拼改装行为


关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

这些法律法规值得了解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那么,生活中如何选购一辆合格的

电动自行车呢?

请参考





来源 | 扬子晚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监制 | 贾陆辉 赵丹

责编 | 向宾

编辑 | 鹏飞

注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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