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江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袁勤华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全文如下:
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江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袁勤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统筹政治引领和依法履职
坚定法治公安建设正确方向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统筹执法力度和执法温度
切实把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公安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最多的政法机关,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执法工作方方面面,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涵外延不断丰富拓展,群众对高水平公安执法的期待值越来越高,必须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方法,更好统筹执法力度和执法温度。一方面,法绝不能向不法让步,必须强化打的力度,对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用法治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既要考虑法律“文本法”,也要考虑群众“内心法”,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艺术,探索特定情况下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措施,以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取代“开单式”强制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本质上是经济社会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安全和法治作为普惠的公共产品,同样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这要求公安机关在兜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正确处理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执法方式、政策取向都要更加符合群众期待和发展要求,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刀切”管死,确保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营商环境不是靠口号,而是靠一件件实事营造出来的。公安机关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新要求,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规范涉企执法的同时,主动靠前听呼声、靠前做服务,尤其是面对新业态安全监管和企业群众诉求,不能简单说不行,必须在法治框架内换位思考、积极回应,把“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多设路标、不设路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等要求落到实处,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统筹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
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处在执法司法工作一线,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肩负重要职责,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法治形象。要向强化监督制约发力,全面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主抓手,全力打造一站式办案的总基地、监督管理的大中枢、全程保障的大本营。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跟进落实执法办案积分制,激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探索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全息管理、执法问题负面清单等机制,更好发挥科技赋能执法监督的重要作用,管住环节、管好细节,真正让制度“长牙”“带刺”。
统筹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
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法治素养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同样也是法治公安建设的关键之举。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从法治上对工作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心中有数,带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养成依法办事的高度自觉。执法活动最终要靠广大民警推动实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安队伍至关重要。在聚焦“关键少数”的同时抓住“绝大多数”,在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引导民警根植法治意识、提升执法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尤其紧跟公安执法新情况,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推广“教科书式”案例培训,让民警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推动公安队伍把对法治的尊崇、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思维方式和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