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法院微信公众号(sihongfayuan)
转让债权是否存在?数额是否属实?面对债务人现任法人的疑问和担忧,泗洪法院于10月31日前往被告某农产品批发公司,巡回审理了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现场核实转让债权的数额及真伪,顺利将案件调解,彻底化解了纠纷。
2022年5月,原告泗洪某物流公司与被告某农产品批发公司、第三人张某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第三人张某将其对被告某农产品批发公司的债权320万元转让给原告泗洪某物流公司。被告某农产品批发公司未按照转让协议的约定将320万元支付给原告泗洪某物流公司。原告泗洪某物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质证过程中,被告某农产品批发公司现任法人兼股东陈述,公司历经几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原聘用的代账会计离任时未将其经手的记账凭证留在公司,故对债权的真伪及数额有异议,如果一切属实,愿意协商处理。第三人张某则陈述,转让的债权由30多次借款组成,相关证据保留在其现在所供职单位办公室。
为核实真伪,打消当事人疑虑,泗洪法院决定于10月31日前往被告某农产品批发公司所在地巡回审判,并通过第三人通知被告公司原聘用的会计将记账凭证带到现场。经现场核对,第三人持有的30余份转账凭证、被告公司出具的借(收)条与记账凭证完全吻合。在核实转让债权真伪后,承办人再组织当事人调解,原、被告顺利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庭审结束后,承办人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结合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现场进行宣讲,提醒被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原任会计与被告公司交接了会计凭证。
泗洪法院将继续深入企业开展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企业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