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2022年7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水利厅四部门联合发布《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冀环规范【2022】4号,该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编码登记和进出施工现场登记,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由机械机主自主登记备案,有2种登记方式,一种为网上登记办理:微信中搜索关键字“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登录微信小程序,录入信息;另一种为窗口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机主准备好机械信息前往辛集市生态环境局309房间办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自主备案登记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信息编码登记,通过微信小程序,如实在线提交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凭证等材料,并对填报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小程序
微信搜索“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点击“注册”,机械属于单位注册的,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手机号;机械属于个人注册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两种方式
信息录入
点击主界面上的信息录入图标,弹出登记须知,仔细阅读10s后,滑至页面最下方出现确定按钮,点击后进入机械登记。
机械登记流程:基本信息→图片上传→机械信息→其他信息→完成。
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设备的所有者,登记区县,使用地点,登记类型均为必填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即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其中:登记区县指机械目前所在城市,登记审核通过后,该机主需到所登记的区县进行领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
登记类型分为机械和场内车辆,机械指正常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场内车辆指在机场等固定场所使用的车辆。场内车辆需上传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填写机械号牌。机械号牌即车辆号牌。
图片上传
包括:机械整机电子照片(正面、背面、斜45°)、机械信息电子照片(机械铭牌、环保信息标签、发动机铭牌)、机械/发动机出厂合格证照片,进口机械需上传电子版的进口凭证、机械购置发票等。
机械信息
包括:出厂编号、型式核准号、燃油类型、机械类型、机械制造企业、机械出厂日期、机械生产日期、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制造企业、发动机出厂日期、发动机生产日期、发动机额定功率等。
选择是否有远程在线监控、DPF设备、DPF烟度测试资料,按实际填报。
提交审核
生态环境部门核对机械所有人填报信息,审核通过的,软件自动发送短信验证码;审核不通过的,软件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原因,所有人修改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地址:辛集市育红街6号,辛集市生态环境局309室。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0311-83383669
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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