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省以下)的通知》资助文件,结合《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设立“甘露计划”资助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顺利入学。为切实做好2024年“甘露计划”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公告资助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应届毕业考入全日制本(专)科院校且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镇雄县户籍学生。
(一)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及低保家庭学生。
(二)边缘易致贫户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简称“三类对象”家庭学生。
(三)原建档立卡脱贫稳定户学生。
(四)残疾学生。
(五)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学生。
(六)父亲或母亲一方去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七)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八)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积极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24年“甘露计划”资助项目为一次性奖励补助,资助标准根据申报评审通过学生人数,以及上级下达资金予以核定,原则上不超过2000 元/生。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地点:学生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四、申请所需材料
(一)《镇雄县2024年“甘露计划”资助申请表》原件。
(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生本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学生本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已激活并能正常使用)。
(五)相关证明材料:
1. 符合“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第(一)条至第(四)条之一的学生,免提供证明材料(以相关职能部门比对数据为准)。
2. 符合“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第(五)条至第(九)条之一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烈士证明书、优抚对象证明、死亡证明、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服务证明等。
五、资助流程
(一)本人申请。2024年9月25日前,学生或监护人向户籍地所在中心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二)县级评审。2024年10月上旬,镇雄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学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三)网上公示。2024年10月中旬,镇雄县教育体育局通过“镇雄教体”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标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镇雄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财政资金安排进程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将“甘露计划”资助资金精准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六、其他事项
(一)此资助项目需主动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申报后未到高校报到、退学、违纪违法被学校或司法机关处理的学生,将被取消其资助资格。
(三)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办理咨询电话。
附件: 镇雄县2024年“甘露计划”资助申请表
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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