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推动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降低供需两端成本,提高车位利用效率,满足居民停车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计税价格标准。商品房业主购买车位的,契税计税价格按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价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鼓励提供购买车位补贴。鼓励各区(市)县因地制宜,制定购买车位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区(市)县根据区域情况有序确定。【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家居家电企业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房地产集中推介活动,通过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等方式进行联动促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加强政企联动,组织各区(市)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房票”安置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开展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买多个车位的进行梯度化打折促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六)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数量及价格。遵循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动态调整的原则,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普通时段、重点区域高于一般区域”的总体要求,阶梯式配置停车价格。【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发改委】
特此通知。
-来源:成都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