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11月12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 )
编辑:姜祖轩
审稿:梁 乐
审核:倪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