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多家店铺遭遇职业打假人,法院出手!

楼市   2025-01-08 22:13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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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高州法院获悉,该院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把脉开方”的重要作用,在案件办理的“富矿”中挖掘、分析、总结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领域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全力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取得了明显效果。

不让专业打假有可乘之机

“庭长,你看最近受理的产品责任纠纷案,这几名原告多次出现,且经常出现起诉后突然毫无征兆又撤诉的情况,很是奇怪。”
“被告多是高州各个体经营的药房、小商店,这些商店确实可能存在销售三无产品或者过期产品的情况。”
“这些原告的行为也很异常,总是大量购买同一种商品。”
“我们可能遇上职业打假人了。”

高州法院立案庭内,陈文元法官与几名立案工作人员正围着一堆案卷讨论着。

察觉到苗头后,陈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开展排查、梳理,发现存在较多职业打假人到高州各个体经营的药房、小商店批量购买保健药品、零售食品后,以商品存在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十”的情形。在此类案件中,被起诉的个体经营药房、小商店的确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的行为,为职业打假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职业打假人往往会购买背离正常生活所需数量的该类商品,通过扩大“退一赔十”中“一”的数量,提高惩罚性赔偿基数从而进行高额索赔,在法院立案后,他们与商家进行私下“协商”,获得“赔偿”后再行撤诉,名为维权实为借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更好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经向高州法院审委会提交讨论决定,该院向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辖区内经营食品、药品的店铺定期进行常规性抽查、检查,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等相关违法行为,彻底从源头铲除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的“土壤”。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书建议内容,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个体经营药房、商场(超市)、小商店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的行为,预包装食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按处方药名配药等行为。专项行动中,查结食品类案件252宗、查结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类案件116宗,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遏制职业打假恶意索赔现象提供了坚实保障。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高州法院受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数同比下降62.5%,社会治理效果显著。

陈文元法官提醒: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生活消费行为,知假买假的行为并非日常消费行为,通过诉讼恶意牟取高额赔偿违背了民事法律行为的诚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浪费司法资源,并不值得提倡。从事食品、药品销售的经营主体要提高重视,定时检查所经营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及时下架不符合标准及过期的商品,保护自身利益避免成为职业打假人的“猎物”,同时也对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负责。(来源:高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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