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有关要求,中国科技馆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推动科学文化创新发展,促进交叉融合、跨界协同的一体化创新策源,搭建科研、科普转化平台,引导并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创新成果科普转化,形成一批“首台套”高质量科普展品进行科普传播,特向有关单位征集科技成果科普化展品并支持实施和应用,具体内容如下:
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学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
(二)内容要求
征集内容为科技创新成果科普化展品的创意概念方案,重点面向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新技术领域、重大工程装备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领域等。
(三)申报方式
有意参与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0日24:00前,填写《中国科技馆科技成果科普化展品概念方案》(详见附件1)和《原创声明及授权说明》(详见附件2),须同时提交WORD版文档以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件以“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命名。文件填写要求如下:
1.提交科技成果原型样机介绍(视频、图文等);
2.明确展品展示目的、展示内容、展示方式等,测算展品设计及制作经费;
3.提交方案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密,不存在政治导向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出复制展品知识产权授权费用。
方案评审
(一)评审方式
由中国科技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重点审查申报方案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经费合理性,依据展品概念方案评审结果,分为A、B、C三档纳入此次征集成果。
(二)成果应用
中国科技馆将对入选方案进行科普化设计制作并完成首台套科普展品设计方案和展品实物。展品资料将纳入中国科技馆科普展教资源库,共享服务全国科普场馆。展品实物根据需要应用于实体科技馆或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等展出。
(三)知识产权
申报方案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所有。申报方案经中国科技馆转化后形成的科普展品成果资料和知识产权归申报单位和中国科技馆共同所有。由中国科技馆根据申报方案制作的首台套科普展品的实物产权归中国科技馆所有,其他第三方单位根据首台套科普展品的方案复制该展品,复制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费用另行商议。
项目权益
(一)成果激励
1.中国科技馆将为入选方案的申报单位发放入选证书;
2.根据入选方案评审分档,申报单位将获得科技成果科普转化经费支持(A档9万元,B档7万元,C档3万元);
3.入选方案的申报单位和人员将获得科普展品实物的署名权;
4.入选方案的申报单位将获得根据首台套科普展品的方案复制该展品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费用。
(二)履行义务
在科普转化过程中,入选方案的申报单位需与中国科技馆共同指导完成首台套科普展品方案设计和制作,以达到预期展示效果,并为展品科学性把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卓远 赵焕
联系电话:010-59041512 010-59041381
电子邮箱:fazj@cstm.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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